消息来源:中国网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4月23日消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涉嫌
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天前还主持反腐败工作会议
吕洪民,1962年6月出生,吉林镇赉人,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作为一名“老政法”,
吕洪民深耕吉林政法系统,先后任过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松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吉林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
2015年3月份,53岁的吕洪民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高级人民
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南都记者查询吉林法院网发现,吕洪民最近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4月17日。当
天,吉林全省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总结2019年全
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对全省法院干警集中开展
警示教育。吕洪民主持了会议。
曾表示“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去年4月份,在吉林省扫黑除恶督导整改“五个一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吕洪民曾
介绍有关情况。吕洪民表示,一方面省法院及时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享信息、协
作配合,一方面要求20起涉黑案件所在地中级法院会同相关基层法院切实加强领导,
院长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调度、靠前指挥,切实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对这些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我们将严格依照事实、依照法律进行裁判,办案法院必
须坚持依法严惩,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降格处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
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另据媒体报道,2015年1月,上海市高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因公殉职后,吉林省法院系
统掀起“争当邹碧华式好干部”的学习热潮。时任吉林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
吕洪民说:“新时期法院领导干部,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思想上坚定、忠诚于事业,
敢挑重担、创造佳绩;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履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有
本领;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身正气,清廉如水。”
吕洪民,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镇赉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01年8月,任吉林市中级人
民法院副院长;2005年4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2007年12
月,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2年9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
会委员(副厅长级);2015年3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高
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纪委监委、吉林法院网、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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