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孙昊)2月28日上午,一八一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积怨已久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张某某2014年12月5日在李某某夫妇家具店购买家具,张某某却未支付货款。2018年5月1日,李某某夫妇与张某某协商确认,张某某出具了一张13300元的欠条,后经李某某夫妇索要,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于2021年11月2日还款3000元,2022年1月29日还款1800元,分两次共计还款4800元,余款8500元至今仍未结清。李某某夫妇十分着急,加大了催要的力度和频率,双方矛盾纠纷随之升级。无奈之下,李某某夫妇来到一八一团司法所请求帮助调解此纠纷。
经调解,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书面协议:1.张某某自愿向李某某夫妇支付货款8500元及利息800元,2.协议签订后,张某某在2024年6月1日前支付清9300元。
调解协议是达成了,但李某某夫妇担心债务人张某某不履行支付义务,让调解协议书变成“一纸空文”。为了打消李某某夫妇的顾虑,也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至此,一场持续十年之久的买卖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八一团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齐心协力化解难题,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报送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
报送人:张 朋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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