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阿依努尔)天气转暖,各连队、企业开始春耕备耕、复工复产,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确保为辖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连日来,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联合团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准确把握春耕节点,立足农业生产特点,深入企业、工地、辖区农资销售店、田间地头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坚持法治宣传不放松。
瞄准春耕春播期间外来务工人员多,连队人员集中的特点,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普法队伍走进田间地头,农资销售店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醒大家在农资买卖、土地承包、劳务关系发生时要规避交易风险,在权益被侵害时要依法维护权益。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咨8余人次。
坚持法治体检不缺位。
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合同签订、安全生产等情况,针对企业“症结”现场展开“法治体检”,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梳理。深入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到农民工集中的宿舍、车间重点宣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法治书籍、宣传彩页,“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农民工关注的工资报酬、工伤事故等法律问题,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依法讨薪,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本次“法治体检”进辖区企业2家,覆盖农民工60人次。
坚持涉农纠纷排解不马虎。
针对春耕春播期间矛盾纠纷易发、频发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前不久,翟某、李某、邹某、王某4名四川籍农民工经人介绍来181团6连给赵某承包的滴灌池、农桥、闸门、防渗渠等工程的修建打工,竣工后,4名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无果,逐到团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受理后,考虑到春耕将至,职工群众面临灌溉用水问题,为了及时化解纠纷,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明析法律,晓之以理,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最终,由承包方赵某当场支付4名农民工工钱53000元。
报送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
报送人:张 朋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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