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闽)近日,家住阳谷县石佛镇的薛某遇到了赡养难题,经过多方调解也没有解决问题,于是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寻求给予帮助。薛某的家庭情况有些特殊,妻子是带着三个孩子与薛某结的婚,当时最小的孩子才5岁,薛某将孩子们视为己出,一点点将孩子抚养长大直至参加工作。后来天有不测风云,薛某突然患了严重的糖尿病,眼睛几近失明不能再挣钱养家糊口了。薛某的妻子与他离婚了,薛某变成了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生活没有了着落。薛某辛苦养大的三个孩子居然也对自己不理不睬,不仅不出钱给薛某看病了不来探望他,更别提,薛某实在憋屈。
工作人员听了薛某的遭遇深表同情,为了安抚薛某情绪激动工作人员向薛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薛某在继子女的生活学习上进行过抚养,那么自然而言,他们就形成了抚养关系。所以,继子女应该对继父薛某履行赡养义务。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薛某的心里终于有了点安慰。在薛某情绪稳定后,立即为其办理了相关法律援助审批手续。
近年来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便民措施,对包含老年人在内的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启“绿色通道”。对于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让老年人真真正正感受到法律援助为民、利民、便民的温暖,提高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供稿人:阳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董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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