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昊)2024年6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一连如意小区的一栋居民楼粉刷工程,引发了吴某某和王某某之间的纠纷。为了化解因粉刷工程引发的经济赔偿争议,一八一司法所和一连“两委”迅速行动,积极参与,展开了一场调解工作。
一开始,尽管经过初步的费用核算和第一次调解,双方在粉刷区域和停工补偿问题上仍存在很大分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了找到根本的解决方案,司法所和一连“两委”决定亲自到现场调查实际情况。在现场调查中,工作人员意识到单纯依靠法律难以解决双方的分歧,于是转变思路,从双方共赢的角度寻找新的调解突破口。
遵循“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司法所工作人员凭借责任心和耐心,对房主吴某某和装修师傅王某某进行深入的思想疏导,鼓励双方换位思考,增进彼此理解。经过不懈努力,调解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取消原定的3500元全房粉刷业务,房主另找其他装修公司;吴某某支付王某某300元铲墙皮费用;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不再违约。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一场看似难以解决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个案例展示了一八一团司法所坚持的“能动司法”理念,即在处理民间矛盾时,不拘泥于传统程序,而是主动作为,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以达到最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一系列的调解实践,不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提升了当地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服务于民。
信息提供:张 朋 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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