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孙昊)“这半个月来,牛群再没有闯入农田。” 9月13日下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一八一团司法所的调解员在回访一起纠纷调解的后续情况时,当事人赵先生在电话中愉快地分享了这一消息。
8月30日,一八一团司法所的调解员接到群众报告,称:“平时在山上散养的牛群,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闯入了赵先生种植的60亩玉米地,对尚未收割的玉米造成了严重损害。由于赵先生不知道牛群的主人是谁,而他的饲料大棚恰好有空地,于是他将牛群暂时圈养在自家大棚内,并请求司法所协助解决这一问题。”
接到报告后,一八一团司法所的调解员与辖区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现场调查,他们发现这些牛群属于某连的养殖户徐先生。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本着积极解决矛盾、服务民众的原则,从辖区民警那里获取了监控录像,并将牛群闯入农田的视频发送到了一八一团连队养殖户的微信群中,联系到了牛群的主人徐先生。徐先生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但愿意配合调解员进行协商解决。
徐先生到达现场后,声称自己只是牛的主人,而实际负责饲养的是巴先生。调解员积极地组织了三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并耐心地向他们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面对事实和相关法律的明确指引,徐先生改变了态度,表示愿意与代牧人共同赔偿赵先生10000元的损失,并承诺将来一定会妥善看管自己的牛群,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仅注重法律条款的阐释,还注重情感沟通,确保各方都能理解彼此的立场和难处。他们强调了邻里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以及通过合理方式解决纠纷的必要性,鼓励大家保持理性,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赵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调解员和民警的迅速响应与公正处理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自己原本因为损失而心急如焚,但现在看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心中的怨气也消了大半。他承诺今后会加强对自己农田的监管,同时也会与周边养殖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徐先生和巴先生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接受,并承诺将加强合作,确保牛群的饲养管理更加规范,避免再次给周边农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他们表示,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纠纷,还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邻里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重要性。
最后,调解员对三方进行了进一步的叮嘱,希望他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建立起更加良好的邻里关系,共同为团场的繁荣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调解员也表示,司法所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调解帮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信息提供:张朋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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