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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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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联调解纷争,邻里止戈促和谐——183团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96

本网讯(张福东、张敏 )近日,一八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锡伯渡社区成功调处了一起邻里纠纷。


    10月18日,一八三团居民刘某前来锡伯渡社区反映,入冬以来,自家暖气一直不热,先后排气、放水仍未见效。后走访同楼栋其他住户,发现供暖均正常。无奈邀请供暖公司维修人员上门检查,经排查家庭内部供暖设施完好,联通地下室管道处发现异常。维修人员沿供暖管道异常处反复查找,确认同楼栋林某某家私改了供暖管道。刘某与林某某多次协商,希望恢复固有取暖设施,林某某均表示拒绝。现天气日渐寒冷,刘某希望社区给予帮助。考虑多次商谈未果,双方积怨较深,调解难度较大,锡伯渡社区邀请一八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同上门调解。
    到达刘某家后,调解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供暖设施并测量了房间温度,确认刘某陈述属实,随后调解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当事人林某某前来刘某家协商。经了解,林某某今年秋因家中供暖管道老化进行了改造,但对于自家改造后影响了刘某家供暖表示不认同。刘某听后气愤不已,双方发生激烈争吵。鉴于两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明显,调解员积极运用“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处,一方面,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规劝刘某平息情绪、耐心倾听,提醒对方有效沟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向林某某摆事实讲道理,告知多年邻里关系相处不易,刘某家中的温度林某某现场也有体会,换位思考,刘某情绪激动也可理解。待双方情绪平稳后,争论焦点再次转到管道改造是否影响刘某家供暖上来,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提议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希望邀请一名专业供暖管道维修人员现场进行确认,两人同意。在社区的联系下,维修人员到达后对管道更改处仔细查看,确认更改后的管道降低了热力管线水循环的效力,是刘某家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但当前已开始全面供暖,供暖主管线附近水压较大,林某某家的管线如果要恢复原状,有爆管的风险,建议在刘某家的支管道改造较为安全。听了维修工人的建议后,刘某表示同意,愿意在自家供暖管道上改造,但要求改造费用由林某某担负。林某某也认可维修人员的说法,但强调刘某家管线改造后,只有连续一周室内温度达到同楼栋其他住户正常水平,才愿意承担刘某改造费。
    历经多番拉锯式调处,在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讲情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在自家供暖支管道上进行改造,7日内经林某某确认室内温度维持在20℃及以上,供暖管道改造费用由林某某承担。10月25日,调解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前往刘某家中回访,发现刘某家中温度适宜,已达到约定标准,林某某也支付了管道改造费用,一场纠缠日久的邻里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信息提供:苏元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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