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昊)“谢谢一八一团司法所,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5位来自内地的农民工如是说道。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宗涉农民工的劳务纠纷,帮助农民工兄弟要回了“血汗钱”。
2024年6月15日,由罗某召集内地务工人员白某等25人到一八一团从事供暖管道改造工程,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费,剩余部分等完工后一并结算,当时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开工至今,每个农民工仅收到罗某支付的1500元,连房租、伙食费都不够,经25人多次催讨欠款无果。因此白某等5人农民工代表,火急火燎地赶到一八一团司法所,请求调解员介入帮忙追讨“血汗钱”。
调解员首先安抚了5位工人的情绪,然后致电约罗某到司法所进行当面调解。经调解员向罗某了解,落某表示他只是某建筑公司的员工,是该建筑公司张老板让他找白某等25人来做工,双方的约定也是张老板的意思。经调解员与张某电话沟通,张某承认确有其事,但张某同时表示由于工程进度款还没拿到,公司暂时没钱,希望延迟支付白某等25人的工作报酬。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识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的规定,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对口头约定的内容均表示认可,双方约定的事项合法有效,该建筑公司应当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但白某等5人不再信任该公司,强烈要求清点工数,结算工资,不愿再在该工地做工。于是调解员再次联系张某,把白某等5人的要求告知他。张某处理问题的态度比较积极,表示愿意清点工数,支付工资,但张某仍表示需要时间、走流程。白某等5人也表示理解公司的难处和程序,表示可以多等几天。于是双方约定立刻着手清点工数,该建筑公司走流程给白某等5人结算工资。
11月15日,调解员再次致电罗某询问情况,罗某表示已经清点完工数,25人工资共计8.6万元,公司已支付了5万元,剩余3.6万元将在12月份底支付完毕。白某等25人表示理解公司的难处,同意罗某延迟支付剩余1.1万元的方案。至此,该劳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人民调解的意义在于解纷止争,同时讲究“及时”和“就地”,至此,这场涉及25名农民工共计8.6万余元的劳务工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他们的生活稳定。
信息提供:张 朋 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