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韦来 王越)
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敖汉旗内存在非法经营“日租房”现象。此类经营业主在没有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日租房”,并允许未成年人未经登记随意入住,且办理入住全程无接触,无需查验身份信息即可取得入住密码,导致“日租房”居住人员成分复杂,安全隐患严重,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敖汉旗检察院就“日租房”问题同旗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场监管局召开磋商会,对相关调查情况进行通报核实,经三方经磋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辖区内“日租房”进行排查摸底,依法依规加大惩处无证无照经营“日租房”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居民和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在小区入口张贴警示标语,提醒广大群众增强理性消费和维权意识,认清入住无证无照“日租房”的安全风险,拓宽公众维权途径,引导居民自觉抵制违法经营行为,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司法、执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不断深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齐抓共管,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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