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季文静)
为更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建立生态环境损坏赔偿替代性修复示范基地,取得实效。
据了解,该院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示范基地。积极适用“补植复绿”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推动草原、林地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与区林业局协作联动,启用办案中追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在松山区大碾子林场建立异地生态恢复补偿林工程。
截至目前,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万元,造林180多亩,栽种樟子松1.6万余株,成活率98%以上,后续根据资金追回情况持续扩大种植面积。与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古都河村龙潭山杏嫁接扁杏项目对接,建设万亩态赔偿异地修复基地,前期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已经落实。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办案实际需要,强化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轻罪治理现代化配套机制,不断提升轻罪治理工作质效和水平,为谱写大美松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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