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新疆塔城讯(通讯员 张江红)“太感谢你们了,为了讨要工资,我前前后后跑了很多次到徐某家要钱都没有结果,没想到来你们司法所这一趟就把问题给解决了,真心感谢你们,感谢你们这么有责任心的服务。”从外地来司法所求助的鲁某激动地说道。
4月14日上午,鲁某从外地赶到一六五团司法所,反映他于2020年4月在徐某承包的大棚工地干活,工地工作完成后,他与徐某通过结算,徐某应付工资6800元,因工程款没有拿到,徐某给鲁某打了一张6800元的欠条。7月鲁某因病住院需要钱,找徐某讨要工资,徐某以鲁某干活不合格要扣工资为由加以拒绝。后来鲁某多次电话向徐某讨要工资,徐某都拒绝支付,两人也多次在电话里发生争吵,以后徐某不再接鲁某打来的电话。走头无路的鲁某只好找到徐某家讨要工资,但都被拒绝门外。今天鲁某再次上徐某家讨工资,还是被徐某拒绝门外,鲁某一气之下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
在了解到情况后,人民调解员和鲁某一起来到徐某家,为了不打扰徐某的母亲,调解员把他们两人叫到小区外面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两人就工资多少各说各理互不相让,并且多次发生激烈争执。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员只能背靠背再调解,在与鲁某的沟通时,调解员对他讨要工资的艰难表示同情和支持,同时也指出他不合理的地方,就事论事不能把自己的责任都推给徐某。在与徐某的沟通中,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地讲道理分析案情使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终,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书面还款协议:徐某同意支付鲁某工资5000元。至此,一起久拖近一年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供稿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5团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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