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燕燕 李林 )2024年4月,申请人何某等22名疆外农民工经人介绍,在被申请人牛某承包的新疆兵团第十师国土绿化项目部的绿化工程从事栽树工作,5月初工程完工后,被申请人牛某并没有将全部工资款结算,尚欠申请人何某等22名农民工工资210000元。申请人何某等人到劳动监察大队、师国土绿化项目部反映拖欠工资问题,均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5月14日,申请人何某一行来司法所寻求帮助,接到案件后,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迅速了解纠纷产生原因。经了解,牛某已支付部分工资145505元,但双方未签书面合同,也未约定结算方式。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牛某要求每个树坑种植2棵树苗,何某等人为保障树木成活率,每个坑位种植了2-5棵树苗,导致双方种植树木数量相差10万余棵。何某等人要求按照实际种植树木的数量结算,牛某要求按照每个坑位2颗树苗进行计算,双方各执一词。
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多、金额大,为切实解决民生难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让农民工拿到“辛苦钱”,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农民工表示愿意降低劳务费,然而牛某需要承担多种植的10万棵树苗费,面临一定的资金短缺问题。
为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也为减少当事人诉讼费用负担,专职人民调解员当即决定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进行化解。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进行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特别是从强调要全力保障农民工讨薪难、被申请人资金链短缺的角度进行析理,最终历时8天,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涉及22名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有效解决了农民工的烦“薪”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下一步,一八八团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法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报送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8团司法所
报 送 人:吴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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